|
6月17日,市政府召开的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,今后北京市每年确立100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,并逐步向苗木、花卉、药材、牧草等其他农产品拓展,用三年时间,到2005年,大宗农产品在生产环节上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。副市长刘志华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会议由市委农工委书记、市农委主任李进山主持。
北京市自1980年开展农业标准工作以来,在制定农业地方标准、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到2001年已累计制定、修订市级农业标准91项,其中现行标准60项;建立了大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。
会议在充分肯定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,分析找出了这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,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、重点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。指导思想是: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、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北京市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要,建立和完善北京市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业监测体系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,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,改变农产品无标生产、无标上市和无标流通的状态。为首都发展以籽种农业、精品农业、设施农业、加工农业、创汇农业、观光农业为方向的现代农业服务,为高标准规划农业、高质量建设农业、高效能管理农业、高水平经营农业服务,为首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服务。
农业标准化重点任务目标是:全面制订北京市农业领域的各类标准,提高水平,建立和完善北京市农业标准体系;加大农业标准宣传、推广和实施力度;加快完善农业监测体系,加强对农业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。为保证这些目标的实施,会议强调,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,加强农业标准化组织建设,切实抓好今年百家北京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,充分重视和发挥技术机构和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,建立激励机制。
刘志华副市长讲话指出,实施农业标准化必须紧紧围绕北京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,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为目的,发展首都都市型郊区经济,要加强领导,重点抓好典型示范,带动标准化整体水平的提高。
|